10、改进和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保证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各院系、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学习,在就业工作中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做到常抓不懈。要利用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和相关专题讲座,及时宣传国家和省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和精神,要以服务社会、基层成才、自主创业、艰苦创业教育为主线,加强思想教育和择业引导,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择业观,鼓励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和“大学生入伍”等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帮助毕业生正确认识职业特点,客观分析自我职业倾向,端正就业心态。要对毕业生离校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出细致的安排和规定,尽量简化离校手续,方便毕业生,让毕业生愉快离校,走向社会岗位。毕业前,各院系可结合实际组织毕业生欢送活动和母校留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