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2014届模板)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于_2014__年___7__月毕业于__广州美术学院_(院校:以下简称丙方)__***__(专业),是_**__省__**__市__**__ _县(市、区)生源。甲、乙、丙三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2014年7月 l日至2016年6月 30 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暂存在甲方,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毕[2002]10号)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乙方升学、就业的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需开此类证明时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与就业无关、升学无关的证明(如《失业证》、《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职称认定及审核等)及申请出国留学,应终止本协议,将档案及其它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乙方在联系用人单位时如对方提出调档查询的,广州地区的请乙方通知用人单位到甲方审阅;广州以外地区的乙方可凭本协议书、身份证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属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上级人事主管部门)调档证明到甲方办理借档审阅手续。(注:借档要在一个月内归还,逾期不还视为终止本协议,甲方可终止本协议签发报到证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及身份证到甲方终止本协议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书、身份证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属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到甲方终止本协议办理派遣手续;乙方需要升学的,凭本协议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到甲方终止本协议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乙方可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上述相关材料到甲方办理。
七、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档案由甲方负责转递)。
八、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人事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签发报到证交由丙方,乙方应及时与丙方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暂缓就业期限及取消暂缓就业后,毕业生需要咨询就业政策或有关事项,请致电020-37626987.档案查询可登陆“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http;//www.gradjob.com.cn)或致电020-37627806。甲方未委托任何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业务,乙方应注意鉴别,避免上当受骗。
十、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口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八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乙方个人承担。
十一、办理上述相关手续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须粘贴有与档案一致的条形码),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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