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各学院: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号召,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展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教毕指〔2020〕12号)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推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6年到2020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作品类型
作品类型为“文稿+图片”(报送的人物事迹要有文字、图片)。各学院要充分发动,推荐有影响有故事的人物,尤其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推选表现突出的抗疫一线人物典型。
三、报送要求及时间
1.文稿内容包括:标题、人物简介(字数限定200字以内)、正文(1500-3000字),文稿以第三人称撰写典型事迹材料。内容真实,语言文字表达准确、鲜明、生动,事迹感染力强。文稿电子稿文件命名:学院名称+典型人物姓名。
2.图片:每篇事迹文需附1-3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图片紧扣人物事迹稿件主题和场景,对图片场景做简要说明。图片电子稿文件命名:学院名称+典型人物姓名。
3. 以上材料由各学院审核,于6月2日前文稿和照片统一发送至就业指导中心邮箱。
四、评选推荐
针对各学院推荐上报的人物事迹,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我校就业创业典型事迹奖项,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从获奖的典型人物事迹中遴选特别优秀的人选上报广东省教育厅,推荐参加全省就业创业人物事迹评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梦梅 易心怡
联系电话:021-39362103
邮箱:168myjob@163.com
学生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