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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2012-05-15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了总结我校近几年来取得的教学成果,进一步促进教学研究工作,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我校决定开展2012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一、申报范围与评审名额

本次申报要求各教学单位梳理本单位优秀教学改革成果,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整体改革、实践教学改革、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教学方式与手段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等各方面的成果。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设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学校在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第七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已获省级第六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1.此次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是2009年以来取得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成果。

2.每项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应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主要完成单位应为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

3.申报成果须填写《广州美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并将文字总结材料(一般不超过5000字)及相关佐证材料(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材料、专利书、鉴定书等)一并上报。

4.省级教学成果申报要求及时间待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下达后确定。

三、申报截止时间

此次申报以院系为单位,请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材料(一式两份)上报至教务处何红娇(688144),电子文档发送到jwc@gzarts.edu.cn。

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3、第六届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4、广州美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5、广州美术学院历届校级教学成果奖一览表

附件.rar

教 务 处

201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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