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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评选表彰的通知

2011-11-01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规范教学团队的建设与管理,根据《广州美术学院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经校领导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评选表彰工作,大力表彰在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学梯队建设等成绩突出的教学团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基础课程(群)教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群)教学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学团队。

二、评选条件

1、教学团队由5-8人组成,团队带头人须具备高级职称,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为本科生授课,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2、教学团队长期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并在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

3、教学团队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团队主要成员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4、其他条件参照《广州美术学院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三、评选程序

1、除工业设计学院、美术教育学院可报两个教学团队,其他教学单位限报一个教学团队。

2、参评教学团队须认真填写《广州美院教学团队推荐表》和《广州美院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参评教学团队的所有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表彰团队。

4、将表彰团队情况在校园网和学校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进行表彰。

四、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报送时间

参评团队请于11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到教务处赵倩(658017),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

1、《广州美术学院教学团队推荐表》,一式两份;

2、《广州美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一式两份;

3、推荐院系要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突出重点,强化特色;院系相关领导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2011年教学团队评选附件资料.rar

教务处

201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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