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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2006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2006-04-29  点击:[]

广州美术学院2006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7-05-14 浏览次数:1637

广美字[2006]6号

广州美术学院2006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2006年我院参加就业的普通本科毕(结)业生为688人,其中,设计学院268人,造型艺术学院253人,美术教育系167人。分布在中国画、壁画、油画、版画、印刷艺术、雕塑、美术学、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染织艺术设计、新媒介设计、展示设计、综合美术、水彩、美术教育等共十八个专业方向。本科毕业生总人数比上一年增加45人。今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合计99人。

为做好我院2006年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认真贯彻执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针与政策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精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02〕19号 、〔2003〕49号、〔2004〕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2003〕56号及省教育厅[2006]5号文件精神,继续完善“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完善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完善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更新毕业生就业观念,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中小企业就业,引导毕业生自主创业。

对来自西部省区的毕业生,只要当地需要,应回生源省区就业;对响应共青团的号召,志愿服务西部和省内山区的毕业生,学校参照省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志愿到广东省16个贫困县就业的非当地生源的毕业生,按照广东省粤高教毕[1999]2号文的规定给予奖励,一次性发给奖励金11000元。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2006年9月1日毕业生完全离校时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要保持稳定并不低于70%”,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我院与教育厅签订《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样本见附件2)。与此同时,我们要求各院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与学校签订《2006年广州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样本见附件3),切实重视和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3.毕业生在国家和省统一的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列入全省就业计划方案派遣。

4.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到非教育系统就业。

5.继续实行毕业生暂缓就业的政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于当年6月2日前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领填暂缓就业协议书和保管户口和档案申请表,经上报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可暂缓就业,暂缓期最长为两年。根据省粤教毕[2000]8号文的规定,暂缓期内档案由学校移交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户口及党团关系可暂留学校。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内,学校只办理与其就业相关的事宜。

6.建立毕业生待就业登记制度。各院系要切实关注和帮助就业有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教育引导,并予以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推荐。各院系对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学校帮助就业的毕业生要实行待就业登记(登记表可在学生处网页下载),开展跟踪服务。

(二)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规定

1.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院系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作用。学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院(系)设立学生工作(就业指导工作)办公室,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两级管理体制。院系两级就业工作职责具体内容请参照《广州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职责条例》。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确定录用关系后,凭用人单位录用通知书(接收函)到院系辅导员处领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在领取就业协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交回系(分院)送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鉴证手续,经鉴证后,学校将其列入就业派遣计划方案。逾期并无正当理由者,不予鉴证。毕业生在社会上自行签订的就业协议,未经学校鉴证的,一律不列入就业派遣计划方案。为维护就业协议的严肃性,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只限一份。

3.毕业生应树立契约意识,自觉遵守就业协议中的有关约定。协议书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约束力,协议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协议规定,否则,不履行协议的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有正当理由提出违约的毕业生,必须由原录用单位出具同意违约或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相关改派手续。

4.凡考取研究生的本科生,必须在当年6月5日前向学校通报毕业去向,以便办理升学的档案迁移手续,否则,造成人事档案、户口关系迁回原籍等情况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同时又考取研究生的本科生,如决定升学,必须征得原录用单位的同意,并出具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送交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确认。否则,按原就业协议执行。

5.在校期间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毕业生,学校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6.在校期间,凡受过留校察看处分的毕业生,原则上回生源市县就业。

7.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原则上在生源地区落实就业单位,派遣时需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

二、加强就业和创业指导,推进“无障碍就业”,营造有利的就业环境,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一)加强和完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建设和就业指导队伍建设。我院就业指导课程建设要紧密结合学生与专业实际,做到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强化针对性,突出前瞻性,实行多样化的授课方式。今年,要组织“美术类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课程内容的编撰,并从一年级起进行讲授,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择业观,科学规划职业生涯,激励学生及早做好就业的知识、技能积累和品德修养。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我院就业指导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各院系要多渠道、多形式拓宽就业信息面,加强就业信息服务,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的广泛收集与及时发布工作。院系领导、专业教师应积极发挥在行业的影响作用,主动与校友、社会用人单位联系,拓展我院毕业生就业市场,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就业机会和创业环境。

各院系要积极配合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精心组织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供需见面活动,并切实做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后的跟踪及沟通,提高需求信息的利用率和有效率。

(三)加强就业指导的针对性,注重个性化教育引导,引导毕业生调整就业期望值,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提高求职就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适应就业形势的发展变化。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创业辅导工作,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职业生涯规划、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能力为重点,突出个性化指导和服务”的新模式。

(四) 加强实践、实习和就业基地建设,拓展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空间。各院系要加强与社会用人单位的联系和合作,通过项目、课题合作,组织专业实践、实习等方式,加强实践、实习和就业基地的开辟和建设,使学生通过实习、实践锻炼,增加对用人单位的了解,增强提高学生就业的能力,拓展毕业生就业的空间。

三、充分重视和切实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

各院系及有关部门要把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与学校的稳定和发展结合起来,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学生就业咨询和心理辅导等工作。要主动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深化改革的要求,结合我院毕业生的思想实际,通过就业指导课、创业讲座、校友座谈、个别谈话等等进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帮助毕业生正确理解国家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认清当前的就业形势,正确认识自我,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要引导毕业生顾全大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正确处理好实现个人价值和服从国家需要的关系;帮助毕业生解决就业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思想问题和具体困难;帮助毕业生妥善处理好毕业创作(设计)等学业与求职就业的关系,保证毕业生学业的完成与求职就业的顺利进行。

研究生导师要积极配合研究生处, 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就业工作方针、政策,宣传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形成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舆论氛围。

要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派遣的毕业教育工作。各院系要切实抓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离校活动,保证毕业生文明有序离校。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

(一)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国家高等教育主管部门推行毕业生就业工作“三个适度挂钩”的运行管理机制,体现了毕业生就业情况与高校专业设置、办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相关程度。各院系也要相应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增强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形成合力,将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关系到学校、院系生存和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竞争激励机制。围绕省主管部门提出的“提高就业率”等工作目标和任务,2006年起我院设立“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奖”、“就业工作达标奖”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等集体奖项和个人奖项。以充分调动和提高院系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院系领导、专业教师齐抓共管的就业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

附件:

1、广州美术学院2006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安排

2、《广东省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

3、《2006年广州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

4、《广州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广州美术学院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06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日 期

项 目

内容及要求

备 注

2005年10月~2006年5月

开设就业指导课

第一学期按专业分班授课,第二学期以讲座形式进行大班辅导

2005年12月~2006年6月

举办校园供需见面会、校园招聘宣讲会

收集需求信息,组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会

3月上旬

毕业生资格审查

4月6日

与省就业指导中心商谈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上报毕业生就业情况表

4月~12月,每月28日上报一次就业情况

5月上旬

2007届毕业生资源信息上报

校就业指导中心组织网上录入、输送2007届毕业生资源信息

5月中下旬

网上报送2006届毕业生就业信息;第二次与省就业指导中心商谈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就业情况网上录入,就业协议书鉴证

组织毕业生综合测评、评优,毕业鉴定

学年综合测评,品德评定,奖学金评定,优秀毕业生评选;进行毕业鉴定,毕业生填报《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交系汇总送学生处归档

6月2日

组织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1.领填《暂缓就业申请表》 2.填写《暂缓就业协议书》

系组织填写,集中报送校就业指导中心

6月6日上午

毕业合影

各系组织毕业生依时轮候

大学城校区前门广场

6月6日下午

人事代理现场咨询会

邀请南方人才市场来校就毕业生人事接收与入户广州等问题进行现场咨询

行政楼509室

6月13日

办理助学贷款还贷或续期手续

银行来校集中办理手续,未还清贷款的应届毕业生须依时参加

助学管理中心

6月26~27日

办理离校手续

毕业生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清还学杂费、图书、教具等;办完手续才能领取证明或毕业证书

6月28日上午

毕业典礼

大学城校区900座报告厅

6月28日下午~30日

1.领取《就业报到证》

2.领取《户口迁移证》

3. 领取毕业证书

已落实就业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毕业生领取报到证,需迁移户口的领取户口迁移证

1.到所在院系领取

2.到保卫处领取

3.到教务科领取

6月30日

正式离校

毕业生不再留宿

7-8月

1.毕业生档案整理、寄送

2.毕业生就业信息核查工作

3.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

办理毕业生档案迁移。办理毕业生就业调整手续,各系、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毕业生就业情况跟踪调查,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工作

8月25日

上报初次就业率

辅导员要继续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跟踪工作,及时上报数据

8月底

就业工作阶段总结、上报

8-12月

办理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手续

每月最后一周(周二)

12月2日前

上报总体就业率

辅导员要继续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跟踪工作,及时上报数据

12月中下旬

评选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附件2: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提出的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现结合我省高校的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落实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责任制。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

二、学校要将毕业生就业工作摆上党政部门重要的议事日程,要设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按照“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1:500”的规定配备校级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人员;要将学生全部学费(指毕业生在校期间所缴纳的全部学费)的2%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要将《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作为一门课程列入教学计划,不低于一个学分;切实把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摆到重要位置。

三、到今年9月1日毕业生完全离校时止,力争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70%,达到就业人数比上年增长,确保2006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将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作为综合考核第一、二责任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对政策执行不到位、就业工作比较薄弱、就业率不达标的高校第一、二责任人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予评先受奖、晋职晋级。

五、此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执行。

广东省教育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

厅长: 责任人:

职 务:

二○○六年 月 日 二○○六年 月 日

附件3:

2006年广州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教育厅提出的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落实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责任制。院系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院系领导为第二责任人。

二、院系要将毕业生就业工作摆上本单位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安排工作人员担任毕业生就业事务管理工作。

三、到今年9月1日毕业生完全离校时止,力争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70%;今年12月2日止,力争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超过80%,确保2006年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将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作为综合考核第一、二责任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对政策执行不到位、就业工作比较薄弱、就业率不达标的院系第一、二责任人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予评先受奖、晋职晋级。

五、此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执行。

广州美术学院 ______________系(学院)

院长: 责任人:

职 务:

二○○六年 月 日 二○○六年 月 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07年我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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